条款和要求:

  1. M21Global 公司采用所有必要的方式以完美完成翻译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比如排页、设计和 DTP。所产出的翻译结果非常依赖于客户的配合,如对文件翻译中所出现的问题给予解释以及对所提出的问题及时地给予解答。
  2. M21Global 公司有义务对所有通过履行合同或在订立合同之前(即商谈和提议阶段)所获得或将知悉的信息对信息供应者严格保密以仅为提供翻译服务这一专门目的,如信息、文件、合同、合作伙伴、产品说明、计划、“诀窍”、或由客户所提供的样品。
  3. 如客户提供有关需要翻译的文件的全本术语词表,则 M21Global 公司将尊重该词表,按照术语词表和客户本身的文风进行翻译。如无术语词表,则客户须发送以目标语言表述的类似文本、与需翻译的文件相关的图纸和图表。在可能的情况下,M21Global 公司将自行制定合适的术语词表以减少客户缺乏术语词表的情况。
  4. 如客户未提供术语词表或文风范本,则 M21Global 公司将使用其认为适宜且经证实来源可靠可用的术语和文风,且不对因此而使用了与客户相左的术语或文风负责,只要该等术语或文风在拼写、语法和句法遵守正确的规则,且所使用的术语不与任何发布于任何媒介上的翻译专业词典相矛盾即可。
  5. 提交给客户的任务完成期限是指导性的,M21Global 公司保证尽最大的努力遵守该期限。对该指导性期限的遵守取决于客户或其代表对需翻译文件要求作出解释的问题的及时反馈。期限还可因客户、第三方代表或不可抗力而延长。
  6. 翻译文件的提交即视为工作完成,提交时间为翻译文件通过电子邮件、邮政系统、传真或邮差进行邮寄的时间,M21Global 公司对于因提供相应邮寄服务的公司的原因而导致的迟延不负责任。如客户未在预订时间内收到翻译文件,应告知 M21Global 公司,以使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重寄,在必要时采用可替代的其他方式进行重寄。
  7. M21Global 公司对于因总检察长办公室在需要时将用于域外的经认证翻译文件送去海牙进行批注而造成的延迟提交翻译文件予客户不负责任。
  8. 翻译文件在完美情况下被视为确定已接收,即在无任何因第 11 条和第 12 条规定而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公司将翻译文件交付邮寄是个工作日后被视为确定已接收。
  9. 由客户负责接收公司所提交的翻译产品,确认该产品是否满足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出版目的的工作和/或对外传播的目的的工作。
  10. M21Global 公司为该等翻译文件的所有著作权的合法拥有者,如客户不接收该翻译,则该等翻译文件不得被使用、复制或以任何形式再造。
  11. 对于 M21Global 公司所提供的服务的任何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尽早提出,但在接收相应服务十个工作日后提出的无效。
  12. 一份有效的异议必须明确载明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达标的理由,客户应于异议中列出所有其认为质量不达标和/或不符合所订立的合同的服务部分,客户还应针对被异议的每一部分提供其认为正确的替代文本并举例可能产生质量不达标的假设情况。
  13. 所有的异议将以交付客户符合合同条件的翻译文件的方式被处理。
  14. 如发生不可调和的纠纷,客户不得拒绝按比例(也不得推迟)支付根据第 11 条和第 12 条规定而异议无效部分的工作的酬劳。
  15. 任何与发票有关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给付发票后十日内提出,如未按规定提出,则视客户接受发票并因此而不得推迟支付酬劳。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均有义务对所提供的服务支付酬劳,或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间内未有理由地被提出争议的部分支付酬劳。
  16.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支付酬劳的部分,应根据葡萄牙法律而对该部分未支付的酬劳加收法定利息。
  17. 客户不得以请求更改开具发票的实体为由而要求取消发票,且 M21Global 公司不得以请求更改开具发票的实体为由而接受取消发票的要求。
  18. 如客户方延迟支付酬劳,双方在此根据协议而同意 M21Global 公司可暂停正在进行的工作,且根据处罚条款,将根据所拖欠的发票金额加收百分之八(8%)的罚款,且在所拖欠的发票金额高于三百欧元的情况该罚款不得低于 € 300.00(三百欧元)。
  19. 如属应由 M21Global 公司的负责的情况,则 M21Global 公司所应负之责任不得高于发票金额。
  20. 如对解释有任何争议或对本一般条款规定的执行有任何争议,在明示放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情况下,则所选择的司法管辖区为里斯本地区。
  21. 如有疑问,本文件的葡文原始解释具有优先性。